岚青荣的死,蛇不会去告密。赵老太的死,是李家人所为。赵四的死,是自己好心让陈阿红去照顾他。每一件事,欢歌都没留下把柄。岚青渊或许查过她,猜测了事情的过程,所以,才会在这儿试探她。
可欢歌已经活了两辈子,若是轻易就被试出来,那上辈子真是白死了。
岚青渊当然拿不出证据。
看着欢歌冷冷淡淡,毫无畏惧的眼神,他睫毛一动,勾起唇角笑起来。
“跟你开个玩笑,怎么还当真了呢?罐子里的药膏可以倒出来了吧,上次搓药丸很有趣,这次我全包了。”
能屈能伸,上一秒还阴险威胁,下一秒就嬉皮笑脸起来。可以玩世不恭,又可以阴谋算计。穿着最华贵的锦袍,藏着最丑陋的疤痕。
多重人格,带着好几副面具。欢歌本就看不透他,现在,更加看不透了。
之前说他心悦她,他们是天生一对的话,后面也绝口不提,好像那也只是开个玩笑。
岚青渊搓完所有药丸,夜已经深了。欢歌看了半晚上的书,小黑监工了半晚上。终于等到瘟神自己走了,一人一猫一起伸个懒腰,就要熄灯睡觉。结果,杜仲和欢语一起不请自来了。
欢歌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气,问:“什么时间了,你们怎么还没有睡。”
杜仲犹豫的上前一步:“欢歌,二皇子这晚上来找你何事啊?”
“他身体有病,找我来开方治病的。”
欢歌随口回一句,又问:“还有事么?没有就赶紧回去睡觉。你们不睡,我还想睡呢。”
杜仲还有话想说,但确实很晚了,见欢歌一个哈欠连着一个哈欠,就转身离开。走到门外,又转头:“欢语,你怎么不走?”
欢语一把抱住欢歌的胳膊:“杜仲哥你走吧,我今晚要和姐姐一起睡。”
姐妹情深,一起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杜仲点点头,关上门。欢歌却是叹气:“我今天太累了,睡觉肯定会打呼噜。欢语你还是回去睡吧,别吵的你睡不着。”
欢语听不懂撵人似的,不仅不走,还蹬了鞋子先上了床。
“姐姐,以前在小仙村,我们都是一起睡的,你什么样的睡相我没见过?不早了不早了,赶紧吹灯睡吧。”
欢歌撵不走欢语,只能脱了外裙子,吹了蜡烛上床。人刚一躺上去,欢语就八爪鱼一样抱上来。
“姐姐,你怎么和二皇子认识的啊。”
“我写的那卷西子楼记,下单的就是他。后来又在宫里上见过两次,便是认识了。”
欢语在黑暗眨着亮闪闪的眼睛:“姐,二皇子长的可真好看。华贵无比,帅气逼人,就好像那画里走出的人。尤其是笑起来,温柔的不像话。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啊。”
欢歌听着不对,立刻警惕起来,困意都跑了一大半。
“欢语,你不会是喜欢上二皇子了吧。”
欢语娇羞的笑起来:“姐姐,那样的男人谁不喜欢啊。身份贵胄,帅气夺目,又温柔待人。他来的时候,冲我微微一笑。哎呦,我的心脏都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。”
欢歌这一次直接翻身坐起,很严肃的说道:“欢语,我警告你,这个二皇子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。除了长的不错,其余无一处可取。不说你们身份悬殊,你这只是痴心幻想。就你这小白单纯的心思,在他面前,都不够一口吃的。”
欢语有点不服气的哼哼:“什么一口吃了,他还能是大灰狼啊。”
“他不是狼,但他比狼还难惹。总之,你对他不要抱有幻想,想想都不行的那种。”
欢歌的严厉让欢语闭了嘴,不敢再提二皇子。可一闭上眼睛,脑子里又全是二皇子的一颦一笑。
姐姐以前对她很有耐心的,为何这次态度却如此强硬?本来还想着靠姐姐的关系,能多见几次二皇子呢。现在可好,姐姐不仅不会引荐,还会防着他们相见了。
难道是……
姐姐也对二皇子有好感?二皇子长得好,还是皇上儿子,比她的前夫将军身份还尊贵,试问哪个个女人不心动。而自己比姐姐年轻,还长的比她好看,所以,姐姐才怕自己接触二皇子,抢了她的心头好吧。
可是,姐姐都已经有青梅竹马的杜仲了。前夫将军似乎对她也念念不忘。她吃着盆里的,看着锅里,是不是有点贪心了?
这一晚上,欢语翻来覆去一晚上,也没有睡着。早起后,她做了一个决定。
今天来药铺的患者比较多。买药的,看诊的,基本是络绎不绝。
欢歌琢磨,是不是又有人搞托儿那一套。结果盘问了几个患者才知道,他们大多是因为昨天的事来的。
一是,之前大家的确是不知道这儿有个药铺。
二是,通过昨天的事,知道这儿是位女郎中,有一些妇人方面的病,男郎中不方便看,正好来这边。
三是,女郎中是皇子的朋友。有如此背景,想来郎中医术和铺子里药材都是能保证的。
欢歌见杜仲又忙着配药,又忙着记账,左右看一圈,问:“杜仲哥,欢语怎么没在铺子?好像有一会儿没见她了。”
杜仲回道:“她说想上街买点东西,刚才带了斗笠出去了。”
欢语有点不放心:“来城里这么久,她还没一个人出去过呢。”
“你放心吧,她也不是小孩子了。你事事为她操心真的没有必要。”
欢歌也不想事事操心,可谁让她是玉娘的女儿呢?给病人看诊的时候,还不忘往门口瞟一眼。又过了好一会儿,欢语回来了。手里拎着几卷丝线,一包栗子。
“姐姐,我做衣服没有丝线了,去买了一些。看见有卖炒栗子的,就给姐姐买了一包回来。”
欢歌笑着道:“欢语有心了,杜仲哥这一会儿忙活坏了,你快去帮帮他。”
“嗯,好,我去放了丝线就去帮他。”
欢语先回了后院。回到自己房间,将丝线放到桌上,看到上面写了一摞的字,忽然发疯似的,将那一摞字都给扫到地上。
其实,欢语不是真的缺丝线了。
姐姐是通过放在文轩阁代售的字认识了二皇子,说明二皇子喜欢书法。自己的字也在文轩阁,不知道是不是有被二皇子看到,而一见喜欢。所以,她是去了文轩阁。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